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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7月16日召开的长丰县城市管理“街长制”工作推进会获悉:2020年7月底前,该县以道路为单元,全面建立“街长制”,统筹市政设施、环境卫生、园林绿化、市容秩序、广告牌匾、违建治理、交通停车等各种要素,实行综合治理。副县长马家圣出席会议。
从《长丰县城市管理“街长制”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了解到,在各乡镇(区)的规划建成区全面建立以街道或道路为管理单元的“三级街长”工作机制。一级街长,由乡镇(区)主要负责人担任,承担总指挥、总督导职责。二级街长,由乡镇(区)班子成员担任。三级街长,由乡镇(区)城管执法人员或村居干部担任。网格处置人员。
《方案》明确管理内容,坚持做到“五查”。即查环境卫生。有无生活垃圾、废弃垃圾、装潢装修垃圾;有无卫生死角、污水;保洁是否及时;绿地有无明显垃圾(纸屑塑膜、果皮或其它垃圾)、杂物等脏乱现象;垃圾桶是否干净整洁完好;有无乱倒乱排污水;公厕设施是否完好、干净。查宣传广告。有无招牌(灯箱)广告、桁架广告、护栏广告、灯杆旗广告;工地围挡广告设置是否规范;有无“一店多招”、违规楼顶店招、破损残缺店招、脏污招牌;有无非法小广告;有无各类条(横)幅、彩虹门、空飘、彩旗、布幔;有无流动广告。查街面秩序。有无违规经营;摊点群经营是否符合管理规范;有无占用公共场地的乱堆放物品、材料等行为;有无公共区域乱晾晒衣物、腌制品等行为。查交通秩序。有无车辆乱停乱放,包括道路乱停放、占绿地停放、人行道乱停放等;有无随意设置护栏(或栏杆)用于圈占场地停放车辆、堆放货物或其它用途行为。查城市设施。各类井盖、箱体(柜)、立杆、路灯、户外健身设施等公用设施是否整洁完好。公交站亭(牌)、交通标志牌、路名牌、地名牌、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有无破损脏污。绿化树木有无折断、倾斜、枯死等现象;行道树树池是否脏乱,池内有无砖瓦、垃圾、杂物;绿化护栏是否整洁完好。
《方案》强调,“街长制”实行“巡查、反馈、协调、公示、考核”五步工作流程。其中,要在辖区显著位置设置“街长制”公示牌,公布街长相关信息,方便群众反映问题,接受社会监督;沿街商家、单位设置“店长”公示牌或门前三包公示牌,明确门前三包范围和要求,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义务。做到全民参与,人人有责,稳步提升长丰县城市综合治理水平。(杜刚)